寧德新聞網3月20日電(林誼芳)為持續推進“千名執行干警進千企”,助推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連日來,周寧法院積極開展“千名執行干警進千企”調研活動。
近日,周寧法院三起涉民生民企案件的625356.46元賠償款全部執行到位。執行過程中,執行干警秉持“靈活+善意”的執行理念,對被執行企業財產采取靈活執行措施,既維護了申請執行人的勝訴權益,又最大限度為企業紓困解難,將案件執行的“兩難”轉變為“保民生”和“護營商”的“雙贏”。
申請人執行人吳某釵、葉某寧、葉某黨受雇傭為某工程運輸石頭,后車輛在運輸過程發生側翻,造成吳某釵、葉某寧、葉某黨全身多處受傷。經鑒定,吳某釵的傷殘程度為二處十級傷殘、葉某寧的損傷程度為輕傷二級、葉某黨的傷殘程度為一處九級傷殘、一處十級傷殘。
經周寧法院審理依法判決被告某公司、徐某某分別賠償吳某釵、葉某寧、葉某黨各項損失37872.92元、4287.87元、84966.88元,同時對被告葉某星分別賠償吳某釵、葉某寧、葉某黨各項損失的175523.45元、16079.53元、306625.81元承擔連帶賠償責任。被告某公司、徐某某在案件生效后并未履行生效判決確定的給付金錢義務,申請人執行人吳某釵、葉某寧、葉某黨遂向周寧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三起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執行干警考慮到三起案件執行的均是勞務者受害賠償款,且申請執行人因長期治療、索賠難已承受了極大的痛苦,立即啟動了“綠色通道”,開展查控調查并依法向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書和報告財產令,并通過線上查控凍結了被執行人的銀行賬戶與網絡資金,用足用強執行強制措施,以保障申請執行人的權益。
執行過程中,執行干警多次走訪涉執企業,發現該涉執企業目前因資金周轉困難,無法一次性清償全部債務,但其表示愿意配合法院執行,請求法院能寬限履行期限。
執行干警考慮到如果依舊采取查封、扣押、拘留等一系列強制措施執行本案,最后可能不得不以“終本”方式結案,不僅企業可能面臨倒閉的風險,申請執行人的勝訴權益更加無法保障,于是計劃采取“放水養魚”的執行方式。
執行干警召集申請執行人與被執行人參加協調會議。企業向申請執行人說明企業遇到的經營困難及下一步工作計劃,并對未如期履行義務表示了歉意。執行干警向涉執企業釋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可能面臨的法律后果,并將強制執行措施可能產生的法律后果向申請執行人作出了說明。申請執行人充分了解情況后,認可和解才是實現債權的最優方式。
在執行干警不懈努力下,歷經三次協調,三起案件的當事人最終達成和解,涉執企業支付自身應賠償的款項,分別賠償三名申請執行人37872.92元、4287.87元、84966.88元,并約定連帶賠償部分的175523.45元、16079.53元、306625.81元一年內分兩期清償;申請執行人同意和解協議履行期間不對涉執企業采取限制高消費令措施、不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解除相關銀行賬戶的凍結且對企業財產采取“活封活扣”措施。
和解協議履行期間,執行干警多次前往涉執企業做好回訪工作,督促其如期如數履行義務。在執行干警的努力下,涉執企業終于闖過“難關”,恢復“生機”,在半年期滿之際,提前主動一次性履行了全部義務,將款項匯入“一案一賬戶”,案件執行款625356.46元全部到位,至此,三起涉民生民企案件圓滿執結。
周寧法院稱,將繼續顧大局,穩民生,加大涉民生民企案件執行力度,切實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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